《文學少女01》
看家的置頂圖換成天野遠子好一陣子了,有人認出她嗎?來自《文學少女》的角色。
好喜歡繪者.竹岡美穗 (Miho Takeoka)的畫風,我心中一直嚮往的文學少女也不過如此啊~
其實我很喜歡這樣的雙辮子的……可惜,我的臉太大大的一塊,雙辮……會很有村姑味而不是文學味!囧!(殘念)
昨夜終於把第一冊看完,這是一部輕小說,日本來的,現在中文版好像都已經出到第9冊了……我在掃書團之旅才終於入手第一冊……
因為小學時被幾本--忘了書名的日文翻譯小說炸得體無完膚,然後將近十年不碰日系小說……總算,因為封面的插圖、海報等等,那樣唯美的畫風……總算,收拾了我!
(PS:輕小說,是新興文體,很有漫畫風味的小說,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小說版的漫畫故事,噢,對了,文學少女也終於進入漫畫化了啦~應該就快出第一集了吧!)
第一冊副標題——『渴望死亡的小丑』
作者:野村美月
繪者:竹岡美穗
譯者:黃瓊仙
出版社:尖端
出版日期:2007年08月14日
(博客來/維基)
小風給星:★★ (1.5 顆星....)
文案:
井上心葉怨恨所有人,也不喜歡自己。
為了迎合這個世界,他必須偽裝自己,
逼自己展露笑容。
他認為自己就像小丑,骨子裡滿懷悲傷的小丑。
超級喜歡編故事的「文學少女」天野遠子
與嚮往平穩平凡愛情的井上心葉,
再加上不懂人心孤獨的「小丑」,
交織出充滿絕望與感動人心的故事!
輕柔感人卻又帶著淡淡苦澀味的神秘學園喜劇故事,揭幕上演了!
再說一次很喜歡那個畫風,可是,我終於把全書看完的讀後感是——
我不喜歡這個故事,我不喜歡井上心葉的個性,不喜歡太自以為是的妖怪學姐——天野遠子,我討厭千愛,我討厭愁二,我討厭故事裡的《人間失格》!所以上面寫的1.5顆星,有一整顆是給畫風,半顆給筆功(作者+譯者),其他的全給角色們扣除了!
故事是第一人稱,從井上心葉的角度出發去看世界,所以,我特別討厭他,所以這本小說算是成功的?因為井上心葉自己也討厭自己,所以身為讀者,產生同樣的感覺,就算是成功?
可是,整本書,我完全找不到自己喜歡的點,現在很想把它賣出去=_=有後悔到,為什麼要被美色所迷去買它呢?留著作夢,幻想著故事有多唯美不就好了吧?
~~~(以下全屬萬分個人讀後感,可能會令FANS反感,令你不爽,請考慮三秒再往下看)~~~
故事很灰沉,是那種日式的丟臉/羞恥/自厭/厭世,我說是日式,是因為除了日系作品,我真的很少很少很少看到一個故事/作品,不論漫畫、小說、電影、戲劇,會不斷出現丟臉、羞恥等等字眼,而且一再重複,有種疑似洗腦的效果……或目的?
不說那些民族性的丟臉情結,說說那個《人間失格》和《human lost》的書名意思,書裡有註解,說這兩個書名的意思是沒有做人的資格,哈!我看書時也忍不住冷笑,而且第一冊的軸心故事——渴望死亡的小丑,裡面的小丑包括井上心葉,都有種自厭——厭惡自己無法與別人對同樣的事情產生一樣的感覺……
哈哈哈哈,當他們——愁二、心葉、千愛,甚至於對《人間失格》產生共鳴的人們,產生這種自厭的時候,不就已經跟別人對同樣的事情產生了一樣的感覺了嗎?同樣的自厭,不就是一樣了嗎?他們有什麼特別?沒有呀~也只是群眾的一種,一點都不特別,我完全難以想像,同一所學校就有最少三個人,而且是有交雜的三個人是有同樣的性格——自以為與別不同,自以為失去做人的資格,自以為小丑,自以為孤獨地戴著面具……
他們還憑什麼覺得自己特別或怪異到不是人類而是妖怪?他們以為妖怪是多麼的普遍呀!?自以為是!
真的有點火大,這種題目的思考,我小學之後就已經不是想通而是想到爛了!他們都已經高中,而且有兩個想不通的大蠢人已經是畢業生呢!?哈哈哈哈~這本書是笑話嗎?也太冷了吧!=_=
自厭也是一種個性,像自閉、自卑、內向一樣,沒什麼好與不好,但他們把自厭的原因、動機推到別人身上,就太過分了,一整個不負責!說什麼失去做人的資格;說什麼自己與別人不同所以一定要當小丑,不然別人一定會丟自己石頭;說什麼無法產生一樣的反應……
說得好像他們會那麼自厭都是因為別人跟自己不一樣,都是因為在做人的標準上不合格……
不負責任!那些憤世青年都比他們可愛,最少憤青敢堂堂正正站出來說他們的憤怒,是因為他們不滿世界,而不是因為世人跟他們不一樣而走上絕路……弄得好像世人殺了他們一樣!哼,他們還真的有夠該死。
哪個天神或國家定訂了「做人的標準」了嗎?明明就是他們自我設限,處處迫自己與身邊人一樣,因為不是由衷真心做出的反應,就處處自以為與眾不同,自以為無法從心底達到做人的標準,然後因為不合格而跳樓,這不是小學生嗎?因為分數不合格而離家出走……死蠢!
根本從來沒有什麼鬼的做人規格,自以為不算是人而是妖怪,自我毀滅,根本就是另一種精神自慰,有夠難看外加噁心到極點!
好吧好吧,就當作有那個神奇的規格與標準,但又有誰說不合格就得死呀?不合格就不可以開開心心快快樂樂的過日子了嗎?那只不過是一個分數而已,能換錢嗎?拿越高分就越長命嗎?那又如何!在意那種莫名其妙的分數,莫須有的標準,未免太古怪了吧!??
我不討厭欺世盜名,戴面具裝小丑或裝英雄都好,請以自尊自重的心態對待自己的決定,沒有誰用槍指著你的頭迫你當小丑吧?如果有,也值得,裝一裝,留一命,正所謂:留得青山在,哪怕沒柴燒?
看看搬弄是非到出神入化的東方非!他說謊完全不打草稿,隨時隨地都掰得出來,他這個奸臣、弄臣,為一己私心,裝可憐,裝神化,裝神弄鬼又如何!?看得穿他真面目的也不過幾人,又如何呀?!
活著,才有辦法去復仇,找機會反過來用槍迫著當天迫你裝小丑的裝白癡或裝成一團糞便也好呀!?
活著,不想復仇,總有想做的事吧?噢,完全沒有嗎?沒關係,去死吧,只要這個決定是你自己做的,你要對自己及自己家人負上責任,記得選擇死亡的人是你,而不是任何人拿槍迫你跳樓,噢……如果有人用槍迫你跳樓,而你肯定那個高度是沒救的話,反身跟他搶槍也許會有一線生機哦!不然你不想當殺人犯,被殺你也就不能怨囉!
活著,也許有一天會遇到不是你死就是他亡的時候,每天都有選擇題,是要死在當下,還是為了活下去不惜一切?
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做選擇,有些人很過火地拖一堆人下海,要別人陪葬,更甚者是無辜的路人甲乙丙丁為他一時快感送命;他們犯罪,是罪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故事中的角色們,也應該為他們的行為負責,但他們把自己困在小丑裡,然後指責所有人的行為,比殺人狂更讓我討厭,我以罪責鄙視殺人犯,那些角色們卻讓我有如看到屎一樣的厭惡感,糞便沒有殺傷力,他們沒有罪,只是令人厭惡,OKOK,令我萬分厭惡,或許我寧可在路上看到狗屎也不想再讀一次這本書去污染我的精神!
如果角色們一開始就有千愛在她的報告尾聲時所寫的從容——「噢,你看穿我的小丑裝呀?真眼利。」
從一開始就明確自己熱愛當小丑的身份,一開始就明白說自己不希望與別不同,所以才穿起小丑裝,即使不是真心娛樂大眾,還是寧願躲在小丑裝裡安靜渡日,平平凡凡過一生。
這樣就很好啦~我也很喜歡平凡,喜歡甘於平凡的角色,喜歡跟我一樣「喜歡平凡」的角色。那麼,我想我會喜歡這本書,然後……應該有多Fans會討厭它吧?
極度厭惡明明就是平凡人,卻自命不凡,自厭到走上末路,連自殺的輕生罪名都不願背負的角色,逃避責任,逃避真實罪名;他們以「異常」、「如妖怪」為罪名,他們把這些罪名硬是當成是「旁人、別人」所給予的!=_=有夠噁心!
厭世輕生,也只不過是一種選擇,他們能背負自毀的罪名的話,很好,去死吧!這個世界有幾十億人,少一個厭世者,它還是會轉下去的。事實上每年自殺數字都很可觀吧?輕生者也不特別,亦是普通人而已。
故事中的三個小丑也很普通,屎一坨,我的討厭也很普通,你不須認同,就我所知,世界好像也有喜歡吃屎的人呢!?他們才算特別吧?如果連喜歡吃屎的人都覺得自己不特別,只不過喜歡吃排泄物,燕窩也是排泄物呀!SEE?純粹角度問題。
生命當然有它的黑暗面,正所謂有光就必有影,除非宇內無物!啊!好煩,怎麼小學生時代的東西,還要一再重申說著,好煩→我說自己orz
夠了,這篇心得越寫越像發洩文章。
最後,再說一次,我討厭這個故事,討厭那幾個渴望死亡的小丑,但我喜歡它的畫風,而且結局只死了一個小丑,另一個小丑救了最後一個小丑,很好,雖然他們都還沒找到出口,還困在小丑裝裡,最少,還有兩個小丑並沒有把自己生命推給莫須有的存在當做了結。
PS:桌布時間~ 照舊點圖放大哦!PS2:簡單而言,要生要死,都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而不是把自己的行為/選擇推給別人去負責/負擔!←太噁心了……
4 個留言被留下;而:
主觀意識真強烈…
井上很討厭+1
所謂的罪不過是人類的產物罷了
有人認為有 有人認為沒有
這不也是規格的一種? 畢竟他們選則了 又能怎樣呢
實在是很討厭認為自己是對的並且善加匹判的人
我跟大大都一樣是愛書人 請多指教
我記得這篇怨念文敲得很用力……那時候真的有種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感覺……
怨懟如此深重,真的跟我對它的期望很大有關。
謝謝 灰囊魚 的留言,說真的,這麼用力的一篇怨懟完全引不出留言也有惋惜的說=3=雖然知道它是神作,有很多愛它的粉絲,總不會那麼一面倒的沒半個認同我的人吧?終於,事隔兩年總算有一個你的留言……感動啊~~~
別說什麼指教嘛,都是愛書人的讀後感而已……分享分享而已~^_^ 有空多留言嘛~
如果你有BLOG也不妨留下...交流交流...也歡迎私下E-MAIL聊天哦!XDD (回信時間不一定就是)
說真的我覺得野村的寫作風格好像都是這樣的
剛看的時候覺得好黑暗
但她就是把人性的黑暗面寫出來
不知道有沒有過度擴大呢?
但我不討厭這篇作品
只是這樣的作品歸類在輕小說實在是令我無法苟同阿
我同學有人甚至看到晚上無法睡覺呢
我不討厭文學少女但我無法理解角色們的選擇
野村塑造的世界已是一團黑色黏稠物
角色更是讓他更加糟糕了阿
我也是愛書人,也曾經想過要收這系列,但可能要等我年齡再上去一點吧
她實在是太黑暗了
讀書跟吃東西一樣,要看胃口,也許年紀大了,口味變了,就變得喜歡了吧?
像我們長大後都很難回頭去看小叮噹之類的動畫了嘛~
說真的,我已經忘了這部小說的內容了,看了看當年的這篇吐糟文,不能不欣慰一下自己當年的勤勉,不敲文,又哪來的留念……
才不過幾年,我的印象已經模糊到這個地步了啊……(失憶感很重呢……
嗯……
反正,我是不會再看這部作品就是了。
這年頭要什麼故事沒有呢,可以看的故事書真的多如繁星啊~看得開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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