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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討厭陳冠希

  本來沒打算寫他的,他的事情擾攘了整個2008,至今餘波未了……寫他的報紙雜誌媒體夠多了,中外皆是,更甚者,我相信寫他的blog也一定不少,真的不差我一篇半篇。

  是剛剛在google讀到他捉字虱,打算復出的新聞,讓我動手寫本文。

  我討厭他,不是因為他拍什麼私密照片而不盡看管的責任,讓事情糟糕到這種地步。

  我討厭他,是因為身為一個男人,一個人,在輿論風波中,不言不語且走避他方,把一眾過往的親密朋友(?)丟在一邊不聞不問……當然,他本人已經在避世,又怎麼可能去關心舊人?哼,爛人。

  如果,他可以像個男人,再多一點氣慨,第一時間,噢,或者兩三日後,又或者一星期後,總之,不是隔了那麼久之後!>_<他當年的唯一記者會招開得太晚了,有種不情不願不得不面對才站出來的感覺,噢,不,他是被推出來的,他連站也站不好,他是坐著發表的!囧!

  我有幻想過,如果我是陳冠希,怎麼做才好?我以為,最少,真的最低限度也要——
  第一時間站出來!然後
    .道歉!為他所拍的照片意外流出而惹出的風波及傷害深深致歉!
    .澄清,照片不是他流出的,
    .強調,什麼人都應該有私生活/性生活,不需要向民眾交代任何真實性,
    .懇請,網民停止散播照片,除了法律問題,也因為道德責任。

  再來,他應該就著那部電腦內可能有關的事主們(眾女星),與她們連絡,致歉,雖然道歉不能解決事情,但,讓別人因為自己的疏忽受到傷害,親自致上歉意與慰問,是基本做人的禮貌吧?除非他根本不顧他人死活,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需要為自己的疏忽保管做任何補救……

  啊~~~~爤到爆炸!

  男人?這是懦夫!!!!!遇事則逃,不是懦夫是什麼?
  好吧~就當他是個懦夫,沒有那個擔當第一時間站出來,沒有那個勇氣去面對眾女子的責難/眼淚,沒那個能耐跟輿論打交道,什麼都沒做的躲躲躲,然後,一年多了,總應該存足勇氣站出來了吧?
  結果呢?他存夠勇氣,卻不是站出來道歉,而是復出!捉字虱!啊~~~~~~~~~~

  我總算明白那些瘋狂寄恐嚇信的那些人在想什麼了,這樣的爛人,真的炸掉算了……呃,不,不對,爆炸總會傷及無辜,那個誰,改請個專業殺手掛了他吧!
  =_=咦?好像在公開殺意,萬一他死了,會不會有人來拘捕我的呀?(抖)

  嗚嗚嗚……人家加刪除線囉~~別拘捕人家嘛~人家只是生氣說說而已~沒錢請殺手啦~
  如果他真的死於非命,只能說他.活.該!……他實在太爛了嘛!!!【咁多人死,唔見佢死】!

  話說當年哥哥帶他出來,我只覺得——又一個小白臉,是啦,是有帥到啦~可是!金玉其外,其中的又豈止是敗絮?爛透了,看了就生厭。

  他說他也是受害人,OK! fine.在這件事上,他的確有冒受損失,但是!!!!能比嗎?跟那些女星們?別說是眾人皆識的女星,如果是一般人家的女兒,也夠她們生受了!連環圖的雜誌/報章/網路,恣意踐踏……
  她們做錯什麼?只是錯愛過一個爛人吧!?
  愛,沒有錯;性,沒有錯;但一個男人面對問題那樣子的畏畏縮縮,有夠難爛!
  而且,在身為受害人的同時,他也是罪魁禍首之一——疏忽保管啊!在說自己是受害人的時候,他有記得自己的另一個身份嗎?有好好道歉嗎?不是敷衍的那種……好吧,我承認那個看似不情不願的記者會是有SORRY在...
  問題是,他當場聲稱無限期退出娛樂圈,現在跳出來解釋什麼叫無限期……當初,怎麼沒有人跳出來說SORRY是什麼意思?(怒)

  唉~
  事件一年多了,女星們應該也平伏得七七八八吧?只要媒體放過她們,別再停不了的一再追問……
  還她們一點清靜吧……
  以香港媒體的嗜血……恐怕是難了……唉~希望她們未來的日子不要承受更多……

  

PS:我敢說,除了路過報攤被迫看過幾張封面照,我完全沒有在網上查找過任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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