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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

誘惑無罪

                                  (好久沒寫宗教文了呢~)

  小學四年級,學校設有一科「要理」,主要教授聖經故事及其中的大道理,那麼深刻地記住是小學四年級,因為那時有位老師講解這個主題「誘惑無罪」,讓向來平靜的我,忍不住發問,這是罕有的,也很困難的。

  十幾年前,並沒有現在那麼鼓勵學生發問,而且,老師對於我的質問很不能理解,而我也震撼很久,久到回家後暗然神傷。
  這個大題目,幾年後,在我叛教時,很是有力地在那邊閃爍著邪惡的光芒。(大誤XDDDD)

  Well,我不太記得當年的故事,但我深深記得,我真的有發聲問過:去誘惑人的人無罪?
  老師很堅定地答我:是的,接受誘惑去犯罪的人才是有罪的!

  很震撼,因為,以此為準,魔鬼無罪,牠們誘使人類犯罪是本能,是天性,接受誘惑而墮落才是有罪的!

  所以,當年誘惑夏娃的蛇被奪去四肢、逐出伊甸園的罪名,並不是因為牠誘惑夏娃使人類始祖犯罪,而是因為牠的本性邢惡囉?
  如果萬物都是神所創造,一條熱愛犯罪的蛇,以及那些自甘墮落成惡魔的天使,也是神所創造的吧!?祂為什麼要創造那麼糟糕的東西?噢,好吧,其實人類也不見得是美好的受造物……

  我常常想:如果人類是神以自己的模樣做出來的,那麼,神本身應該也很糟糕……看看人類就知道啦~多麼多劣根性,多麼的邪惡,多麼的貪婪,多麼的無可救藥!
  好吧~人也有美好的一面,所以有天使與魔鬼,一黑一白,他們適合共存嗎?

  我把話題扯遠了,我想講的是,老師的出發點是,魔鬼本性就熱愛看著人類墮落,與之一同沉淪地獄,不見天堂,那麼明知他們的惡劣卻接受誘惑的人,便是有罪的。

  教唆、唆使他人犯罪或自殺,都是有罪的。←這是現在今法律。

  但那天,老師對我的解說卻不是這樣的,讓我深深受到震撼……

  後來,我生命中出現「美麗無罪」的主題,噢,頓悟很大,美麗的人事物就在跟前,早已認清自己心靈黑暗面的我,明白那種想要破壞、毀滅眼前美好事物的衝動,才是罪惡的根源。

  美麗的存在,不是罪。美麗誘惑著人去占有,去毀壞……這些行為,才是罪。

  誘惑都很美麗香甜,卻致命。

  成長就是那麼神奇,當年覺得不懂,覺得不公平,覺得沒道理,沒天理,沒天良的概念,卻因為另一個角度/名字,而走出另一片天。
  輕鬆很多。
  因為我自小,比小四更小,就深深明白自己對誘惑的……複雜感情(?)……嗯,就是……很熱愛受誘惑,對自己的定力卻沒有足夠的信心吧?

  犯罪是這麼的容易,沉淪是多麼的簡單。oh~ I am loving it.

  雖然並不相信天堂/地獄的存在,但凡事都有個「如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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