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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摯愛的敵人》

背景是十九世界的英國,188X年代的故事。
並沒有極好看,只是女主角的設定讓我很想說說……

《摯愛的敵人》My Dearest Enemy

作者:康妮.柏克薇 (Connie Brockway)
翻譯:康學慧
出版:果樹 / 2006.05
小風給星:★★★
簡介:一位浪跡天涯的探險家與一位女子的書信往來開啟了愛情的序幕,她的愛將引領他回家。
最親愛的敵人:我很擔心。在你上一封信中,往日的甜言蜜語竟付之闕如而一反往常地簡短。我該怎麼想?難道哀傷竟奪走了我最重視的敵手?不。你不可以任由你失落的漣漪傳遞過大洋與大陸,變成我的。那樣實在有損紳士風度……(
博客來)


在說主角的設定之前,先說說文案中的書信,實在是深得我心啊!
筆友梗向來吸引我,算是我極其喜歡的老梗之一,呵呵~而文案中引用的那封信的開頭也真的是一封很精彩的信,它打動了男女主角……和我。

可惜了女主角的設定和見鬼的堅持,不然我不會只給三星半的,天曉得我有多麼的偏心於筆友梗。

  數落女主角的設定之前,再說說我其實很喜歡男主的說~直接、認真、謙虛、慈悲、機智、責任心重……
  他對侄兒的感同身受,讓我很窩心,真的太多人從病痛、傷痛的童年走過之後,就輕易忘記那些曾經承受過的一切,然後輕視與自己當年同樣的孩子。
  他對姓氏的和家族的責任感也讓我很滿意,即使他從來沒有家,年少時還是不希望打擾家裡長輩,年長了,面對挑釁性的遺囑他也願意尊重,多麼的可敬又令人心疼的孩子啊!


  然後,是無奈的女主角.麗蓮 Lily....
  她是女權主義者,因為她母親的遭遇,所以她很堅持。她跟男主角的交雜始於她母親的姐夫(姨丈)去世後的遺囑給予她五年的挑戰——經營家族產業Mill House並從營利中給男主角寄予零用金,她成了男主角的監護人(?)。

  wiki - http://zh.wikipedia.org/zh/女權主義

  說來我還參加過一些女權主義的社團和講座,也不小心讀過一些相關的歷史和書籍。不敢說很了解,也有一點點認識的,書中呈現的……真的很空洞。
  如果說她只是支持,算是女權主義者,那還ok....但作者說她是女權運動的領袖人物,而且畫像還被畫在報紙上!我囧了又囧!

  她姨丈的遺囑也譴責她的行為,說他被她的行為激怒了!明明只是財務支援變成挑戰,而且以她不能再參與女權運動作賭注……好狠呢~

  故事一開始就點明了她的身份——女權主義者、私生女、父母雙亡、貧窮、突如其來的遺產。
  我是很期待的,偏偏,她幾乎沒有做過什麼事,說是經營產業占去她大多數的時間,嗯,那何不說說她在經營產業之前所做過的事,進而加強讀者對她的身份認受性?((不會告訴我被翻譯大手刪去了吧??...囧!也不無可能。))

  然後是她母親的故事,她本來有兩位哥哥/姐姐,但因為母親跟丈夫決裂,孩子被丈夫帶走,移民到澳洲,尋覓無門。所以她的母親拒絕跟她的父親結婚,讓她成為沒有父姓的私生女,只因為害怕婚姻關係讓孩子再度離開她……
  多麼自私的母親。當然,那位把孩子強行帶走的父親也很自私。總有些父母很輕易把孩子當成是「財產」而不是一個「人」看待!

  女主角很愛她的母親吧?如果她看到我說她母親自私,也許她會跳出來跟我抗議,可惜,並不影響事實——她母親真的太自私了!
  那位母親因為恐懼,她剝奪了女兒的社會地位,剝奪了一個男人把姓氏傳承下去的機會,只因為他愛她,所以必須要妥協。繼而備受歧視——與女子苟合生子卻不負起道德責任。直到死,那個男人都背負如此污名,誰會想到是那位母親拒絕走進婚姻?

  這個女人,她為了自己的恐懼,讓她的女兒,還有女兒的父親,同時得到不一樣的歧視。如何能說她不自私?即使她也受到歧視——未婚媽媽,然而,那是她的選擇,她主導了那段不合法的男女關係和家庭關係。

  很久以前,我就很清楚婚姻所代表的社會工能性。婚姻法之所以成法,可不止是道德保障,從來都不止。

  那位母親也許沒有想得那麼多,就像男主角的堂嫂.依薇一樣,依薇確信自己會在強勢之下敢怒不敢言,即使情況危害到孩子,她也相信她沒有反抗的勇氣,她的恐懼是多麼的深重;女主角的母親,也許是同樣懦弱的婦孺,拒絕相信孩子的父親是個良人,直至死亡來到,她永遠無法再給孩子補償任何事。

  然而女主角竟然因此拒絕婚姻,她說她為了孩子……多麼無厘頭的狀況!囧!就算是2010年也不見得法律會給予母親絕對的監護權,她在想什麼啊?囧!母親離不開孩子,難道父親就可以嗎?都是因人而異吧?
  她是女權主義過盛了嗎?

  男主角說他無法容忍他的孩子得不到姓氏而得忍受歧視和錯待,非常得我心,對呀!就算父母離異,也比從一開始就是私生子來得好吧?那是十九世紀耶!

  好吧,就當我退一萬步說,法律真的被修正到母親有孩子的絕對優先權,父親們就一定會守法嗎?囧!別太天真比較好,話說前年才看到外國新聞說某父親動用大量人脈金錢帶著女兒一起失蹤,恐怕也改頭換臉了,那位得到法院判給監護權又報警了的母親又能做什麼?她還是失去女兒。

  最後的最後,當然是happy ending啦~不然我會更激動。=_=
  可是,並沒有說到何解女主角突然放得下心結……我.不.懂……囧!雖然男主角一再退避,不結婚就不結婚,連愛也不行就離開,再次流落他方又如何?喔噢噢噢,多麼令人心痛啊~~~~所以女主角被感動了?@_@?書中好像沒有寫……就當她被感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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