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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1日 星期三

03:17

分類:流水帳
摘要:凌晨寫的,所以內文說的是前一日,四月二十日。

  這幾天寫了幾篇東東,放在新聞台,好開心。
  越來越容易開心了我,這應該是好消息吧?嗯,其實不太清楚。

  剛剛看完〔偷偷摸摸愛著你〕,是言情小說,黃千千寫的,講女主角從高一暗戀男主角十年,總算再次相遇了,而男主角過得不好,慢慢發現身邊的女主角,慢慢相戀了。
  先說女主角吧,高一開始暗戀風雲學長,跟我有得比,只是我的故事比較差,是同學,雖勉強算風雲,可是不夠誠實,也不夠深情,不夠才情。

  其實那時候的自己,說那是愛,現在回想起來,有一種發痲的感覺,身體比我反應快,但我不懂,也許在下一位人物出現時,我就會明白那到底是什麼了。

  她不是個好人,我也想學女主角只是迷戀,只是跟隨,何惜強烈的意志總是會被發現的,女主角因為男主角心中另有所屬,所以可以祝福,可以期許他們幸福,而我在她有了伴侶時,不能做到祝福,實在是在她們身上,我看不到感情愛意,那麼,在身邊人眼中,我身上發出的又算不算是愛呢?

  愛,好難,我承認我有本能地期待,只是,我的理智總是比較強硬,沒有愛的日子其實會過得好很多很多。

  當年的打算是,愛過也就算了,想要一份回憶,一些經歷,當作紀念美好的女中生涯;顯而事情又再與願違,我可以開始想像,上天放我離開那個地獄的家是要用另一種酷刑試煉我,但那又如何?既然二十年我都能走下來了,既然在我還小還年輕的日子沒有輸給蒼天,那接下來,久經磨鍊的我又有什麼好怕的?何況她有多壞又不是不知道。

  被愛,好像才是更難,要看那個上天想怎麼樣,它有沒有眼,我還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它不愛我,不夠愛我,所以不讓我被愛,也不能去愛;也不能說它恨我,我還活著,有得吃有得喝,生活沒什麼缺乏,也沒有遇過什麼大災大難,還說不上恨吧?雖然有時會想,那只是因為它不想少一個玩具。

  以上論點,沒有能被證實的一天,而我其實也不太想知道真相;經驗告訴我,事實總是比所能想像的更要再殘忍上一點點,於是造就我有凡事想像最壞狀況的習慣,當然也不會忘記最好狀況啦!我是人嘛~懂得兩睇,是我的優勢。

  小說中男主角在感情路上吃了不少苦,第一個愛錯人,沒有心的女人是不值得浪費心機的,去追是應該的,但他不懂得底線的正確位置,是他長敗的地方,他還是幸運的,因為他是男主角;而我從不是幸運的,所以我總是習慣放手,可以不伸手就不伸手,絕不給人傷我的機會,不然也會給自己最壞的打算,計量好會受的傷,也準備好療傷要用到的一切。

  習慣了不被愛,就努力愛自己,看來成就不小,若這樣走下去,我會是幸運的;不敢說不希冀被愛,更不可以說不想良人現身,不然,那個愛唱反調的天就會給我找來一大埋。
  矛盾的想法,是自保的最佳利刃,沒有人知道能否傷我,包括我自己。

  祝我一直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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