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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 星期五

續證

是台灣的長期居留證啦....>"<


超煩

  一年搞一次,唉~我承認:如果大家都要一年搞一次續期,我會好過一點,但事實上不是:


  台灣大學、台北大學、東華大學的朋友都說他們是三年期的,也就是說他們的長期居留證是來台灣三年後才需要去政府機關搞延期的!他馬哥池的不公平!


  如果只是歧視政大,我可能也會好過一點,但事實上不是:
  比我們早來一年的學長姐全都是三年期的,也就是他們也是來台灣三年後才需要去政府機關搞延期的!他馬哥池的不公平!
  而且做成超詭異的狀況:當我們這屆新鮮人讀了一年之後,居留證期限到了,我們要去搞延期的時候,比我們早一年來台灣的、高我們一年級的學長姐因為才住了兩年,根本還不用去搞續期……亦即:當剛升上二年級的我們要去搞證件的時候,想要問人,也只能去找四年級的人問,或者學校的行政人員!


  這叫我如何能不憤憤不平?
  去年第一次搞就煩到想殺人了!那股在心裡的怒火比今天更盛大!
  今年3月,又到期了!我又去搞證了,而跟我同時間來台灣的高中同學,多的是還沒搞過這淌混水的人!如果能夠甘心?

  不平等待遇,永遠都令人不甘心的,要一提的是:每次辦延期都要給手續費的。
  於是我們這一班港澳生比別的學校的、同校的學長姐所付出的心力人力錢財都要多,雖然沒有多很多,但超明顯就是不平等待遇啊!
  而最可笑的是,沒有人給過我們任何理由,問學長姐就說:你們去問行政單位的人吧!
  好,很好,很正常的回答,正所謂【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嘛!

  如果連有點人情味影子的學長姐都這樣說,那些所謂行政人員會有什麼好答案?
  行政是世上我所知運作最慢又最令人髮指的架構,只要出現行政二字,看來除了一個慢字,就是不人性化了!還去問什麼?問來氣死自己嗎?我覺得自己的不甘心、憤憤不平已經很夠受了,不想知道更多不平等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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